摘要
近年来,恶意变更法定代表人规避执行的案件日趋增加,不仅降低了法律的权威性和执行的公信力,还损害了债权人利益,危害性足以引起人们的重视.但是相关案件审理中存在法律依据的缺位,法定代表人选任、退出较为任意等困境,同时,规避执行也是造成法院执行障碍的重要因素之一.因而,如何对规避执行行为进行法律规制亟待解决,需要对变更公司公示信息加以限制,并对限制变更的细则方面的程序启动、实施方式、解除条件等加以明确,从而减少执行障碍,促进执行工作规范化.
出处
《楚天法治》
2022年第17期190-192,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