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劳动力质量大大提升,但是随之而来问题的是劳动力人口的短缺,各地出现了“用工荒”.为缓解当前劳动力人口缺陷,我国出台诸多政策,比如,延长退休年龄、放开计划生育政策,鼓励已达退休年龄劳动者再就业等.众所周知,法律具有滞后性,政策的推行往往带来的是法律的缺陷.本文探讨的是关于退休人员再就业的法律地位认定问题,超龄退休人员的保障在老龄化社会来看显得尤为重要.按照现行的法律制度,认定超龄退休人员的法律定位只有两种,即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两者之间的区分看似简单,但是在复杂的实务环境中,各地司法部门给出的答案众多,值得深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