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共同犯罪是多人共同故意犯罪,追缴退赔(赃)是将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退还被害人或收归国库;无法追缴时等值赔偿被害人.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共同犯罪的被告人如何判决追缴退赔(赃),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判决表述笼统,一般共同犯罪的追缴退赔(赃)范围、顺序不明确,涉众型犯罪的追缴退赔(赃)范围不明确.笔者建议区分一般的共同犯罪与涉众型的共同犯罪:对于一般共同犯罪,依照民法共同侵权的规定,各个被告人承担连带的退赔退赃责任,超过自身份额的被告人可向其他被告人追偿.但是在责任明确的前提下,可以例外实行独立责任———只退赃退赔自己的份额.对于涉众型共同犯罪,各个被告人承担有区分的退赔责任,对于底层的从犯可以只追缴退赔(赃)自身的违法所得数额;在庭审时设立追赃退赔的调查程序,明确各被告人之间的内部比例份额;在刑事判决书中进行更为细致的表述,方便今后司法人员的执行和罪犯的服刑改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