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理学》这门课程是法律专业的基础课程,内容理论性较强,给课堂教学带来很大的压力,教师讲起来比较抽象枯燥,学生听起来也有一定的困难。他们课堂参与性不强,学习积极性不高,不能系统的掌握法学知识,未能树立正确的法学观念,无从形成科学的法学思维,导致法理素养不高,在日常生活中体会不到法学的应用价值,教学效果不堪设想。虽然教师团队认识到了这一点,但由于多重原因一直无法改变教学现状。对此,我们要学会理性思考,从地方院校管理者、教学者、学生入手,做到转变教学观念、改变教学方法、优化课程设置、改进教学内容、丰富考核办法等,改变《法理学》的教学现状,从而提高学生的法理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