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枫桥经验”是棵常青树。进入新时代,“枫桥经验”新芽焕发,愈加呈现出其独特的时代魅力。55年前“枫桥经验”的“捕人少,治安好。”具有永恒社会价值。犯罪少,捕人自然就少。其中包含的犯罪预防功不可没。应该说,犯罪预防是“枫桥经验”的一个鲜明特征。重整行装再出发。统筹推进社会建设,协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无疑对犯罪预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党的“十九大”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激发“枫桥经验”所蕴含的时代精神,为以“枫桥经验”为重要依托做好犯罪预防指明了根本方向。我们应充满信心,认真学习习近平同志对“枫桥经验”的重要批示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紧紧依靠广大群众,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共同构建犯罪预防屏障,共创共享美好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