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酒驾”的成功入刑,与之相对应的毒驾问题日益凸显.面对当下日益高发的“毒驾”事件,本文以“危险容忍”等视角分析了我国的“毒驾”问题入刑的障碍.并提出将“危险驾驶罪”中的“危险驾驶行为”的法律解释进行改写,以期扩大实践中对“危险驾驶行为”的文义解释.这样处理的优势在于,将“毒驾”问题与能够相同评价的“醉驾”纳入到一个法律规范之中,能最优地减少毒驾问题入刑所带来的法律风险.
出处
《楚天法治》
2022年第18期202-204,共3页
基金
2021广东海洋大学科研启动项目,项目名称:新文科视域下诉讼法学前沿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21kyqd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