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阶段我国林业资源越发匮乏,可持续发展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在林业资源保护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林业资源在砍伐之后需要人工进行再次种植,由于林木生长时间过于漫长,将会造成林业资源匮乏。保护和管理森林资源,为生态文明建设夯实物质基础,是林业工作的首要任务,是林业部门的核心职责。执法,是林业部门履行职责的重要手段,也是在处理保护和发展关系上最有力的保障措施。本文从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叙述并提出森林资源保护下林业行政执法体系完善措施,促使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林业生态环境能够良性运转,保证执法工作能够与社会发展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