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探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通过试点形成一些新模式、新经验,取得初步成效。理论界围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历程、做法、面临的问题以及对策建议等方面开展研究,形成了一批新成果、新观点,其中既有对浙江、成都等全省面上或地区点上改革的总结思考,也有从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行业视角进行的分析探讨。在总结前期探索试点做法经验的基础上,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进一步明确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的任务要求。中央印发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深化综合执法改革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地方机构改革一并部署实施。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进一步整合行政执法队伍,继续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