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对于个人信息权益的保护与限制设置了多部门法的综合治理模式,力图缓和个体权利与公共利益的协调。行政处罚信息从决定走向公众,需要经过行政主体公开和新闻媒体报道。从保护私权的角度进行考量,《行政处罚法》中对于公开的要件应当从严把握。就“公共利益”与“合理使用”而言,明星嫖娼等违法行为的报道在对个人信息的处理上皆跨越法律的界限,以此延伸至媒体在各类新闻生产的采集、制作、核实阶段都应把握好个人信息保护的合法边界。
出处
《视界观》
2022年第21期42-44,共3页
Observation Scope 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