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是深入做好污染防治工作的切入点,也是我国如期高效实现双碳目标的必由之路.为应对气候变化风险,促进低碳绿色发展是大势所趋,深入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是当务之急.司法作为环境保护和权利救济的最后一道防线,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工作中扮演着保障者的角色,但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对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司法保障却存在司法信息公开不及时、司法保护力有不逮和司法队伍的专业性匮乏的短板.对此,笔者提出必须充分发挥司法的审判职能,强化对司法队伍的培训,坚持司法公开,增强大众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意识,才能为减污降碳协调增效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出处
《楚天法治》
2022年第21期154-156,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