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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个人破产中的自由财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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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由财产制度作为个人破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作用在于保障债务人的基本人权。在对自由财产制度的价值理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借鉴域外相关立法经验,我国可采用将自由财产类型化、具体财产价值上限授权给法院的立法模式来确定自由财产的范围。同时,对于处分自由财产行为效力的界定,应与我国社会观念相匹配,对使用自由财产清偿债务的行为效力应予以否定,对于在自由财产上设立担保权的行为根据担保权种类判断其能否与自由财产权对抗,对于符合欺诈转化构成要件的行为应予以撤销。
作者 陈光耀
机构地区 青岛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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