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和约定财产,夫妻是平等的民事主体,财产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可见,《民法典》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分为约定财产制和法定财产制.约定财产制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法定财产制指夫妻未对婚前或婚后财产进行约定时,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夫妻财产制.约定财产制下夫妻之间的财产已自行进行分配,由此相互产生的借贷与一般的借贷关系并无区分.故本文主要论述法定财产制下,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是否成立借贷关系?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可以主张返还借款? 一方申请强制执行是否会否定夫妻共同财产制?
出处
《楚天法治》
2022年第23期127-129,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