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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素养导向下音乐理解与教学策略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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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核心素养”要求教育必须以必备品格和核心能力为培养导向,在不断变化的未来世界中保证人类稳步、持续发展。4月修订的《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版)》(以下简称“新课标”)的课程理念,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美育人,重视艺术体验,突出课程综合[1],与核心素养充分结合,为广大中小学一线音乐教师进行课程改革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因此,艺术课程核心素养的内涵,即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文化理解,是教师把握音乐课堂的关键,并贯穿于课程总目标、学段目标、学业要求、学业质量、课程评价与课程实施的全过程[2]。而音乐素养则是构建音乐学科核心素养的基石。那么,如何界定音乐素养?美国当代音乐教育哲学家戴维·埃里奥特给出了这样的定义:“音乐理解即音乐素养,音乐素养也即音乐理解。[3]”从这一维度来看,学生音乐素养的有效培养路径,可以在新课标体系下、从音乐理解的角度构建。
作者 罗立琦
出处 《海外文摘》 2022年第19期96-99,共4页 Overseas Dig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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