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海洋环境不仅事关重大经济问题,还事关国家发展海洋的宏观战略和公民个人的权益,因此应当丰富海洋环境保护的方法,将司法手段引入到海洋环境保护中,尤其是在涉海环境刑事案件中,这种司法手段显得更加必要。虽然学界对于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性质存在多种认识,但是应当将其归类为公益诉讼。并且海洋环境公益与其他环境公益并不相同,因此应当针对海洋环境公益的特性来完善相关诉讼制度。
基金
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刑事附带民事海洋环境公益诉讼主体的实证研究”(项目编号:04M2022016)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