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入联接,通过区域地方立法协同的方式,打破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壁垒,促进形成区域统一大市场,已成为当前重要地方立法课题。综合目前情况看,通过建立中央、省级人大协同立法牵头机构、强化立法计划备案审查、建立地方立法规范标准、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或是解决协同立法事权定位认识不一致、协同立法机制刚性约束弱、质量不足等问题的有效途径。
出处
《区域治理》
2023年第10期13-15,共3页
REGIONAL GOVENANCE
基金
山东省人大立法理论研究会2021-2022年度课题“地方人大区域协同立法实现路径研究”(编号:2022SDRDYJHKT2-05)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