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修法包含两个方面,一个是融入法律条文,另一个是融入立法程序。“融入”不是硬性植入,上述两个方面的工作,都存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向专业立法语言转化的问题。其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程序的一个可行性路径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转化为一系列规范性检验标准,并以这些标准为基础对现有立法程序进行比较分析,例如,可以对政府规章的起草形式进行比较性分析,并以此为基础探索政府规章起草形式的发展方向。
基金
山东省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2021-2022年度课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修法相关问题研究》(2022SDRDYJHKT2-0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