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民警察是维护社会秩序,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群体。暴力袭警行为在《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单独成罪,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人民警察所代表的执法权威和法律尊严的坚决维护。但对于新增设的袭警罪,司法机关在实践中如何具体执行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故本文将从袭警罪的保护客体和暴力袭击认定两个维度出发,在厘清袭警罪将社会公共秩序作为法益保护的基础上,对暴力袭击从暴力的对象、后果,袭击的突发性和主动性四个层面界定袭警罪的入罪标准和限度,并结合具体的司法案例,对袭警罪的争议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出处
《时代人物》
2023年第8期76-79,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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