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法医病理对死胎、死产、活产后死亡鉴别的3例报告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医疗纠纷鉴定中对胎儿属死胎、还是死产的区别和鉴定非常重要。据统计大约有半数以上的死胎、死产的发生,与胎儿在宫内缺氧或接产过程中羊水等吸入相关。究其原因不外乎有脐带因素、胎儿发育因素、母体因素及胎盘因素等。上述多种因素都可导致胎儿的供氧不足而使胎儿发生死亡。若死胎在母体滞留过久,还可引起母体凝血功能障碍而导致分娩时发生不易控制的产后出血等。因此,死胎、死产对产妇的危害性极大。及时诊断、预防、减少孕妇死胎、死产的发生率,是临床产科医护人员对产前孕妇一项十分重要的围产期保健工作。若由于围产期保健工作的失当,而导致死胎、死产的发生又极易引起医疗纠纷。法医病理鉴定人对接受这类医疗纠纷案件的委托鉴定过程中,有时会感到无从入手,究其原因还是鉴定人有时虽对胎儿尸体进行全面检验后,仍无法明确胎儿最终的死因及死亡方式判定。因此,在鉴定过程中鉴定人必须鉴别胎儿是属出生前的宫内死亡,还是生产过程中由于医护人员处理不当所致的窒息死亡。在对该类案件的鉴定过程中,首先要寻找胎儿属死胎、死产的客观证据,为法院或医疗行政主管部门妥善处理医疗纠纷,提供科学、客观、有证明力的法医病理鉴定意见。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