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般而言,企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往往已经无力自救,所以在重整程序中需要有外部资金的注入或产业资源的匹配,进而帮助重整企业摆脱困境,重获新生。所以实践中的破产重整案件往往都涉及重整投资人的招募的问题。而对于破产重整程序中投资人的招募,目前极度缺乏法律规定和制度规范,所以在实践中管理人在投资人的招募上存在诸多问题,但实务中也有相关主体进行了积极探索。本文主要对管理人在破产重整程序中重整投资人招募的实际情况和问题进行简要分析并提出笔者个人的浅显思考。
出处
《魅力中国》
2021年第27期115-117,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