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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变更、解除行政协议权规制研究:意义、现状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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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在我国行政诉讼法修改时,将原政府合同机关作为民事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在2019年11月27日出台《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司法解释之后,针对原政府机关单方面变更、解除行政协议权规制的研究渐成热点和趋势。上述研究对政府机构单方面调整、取消行政协议权的机制分析和管理反思具有很大的指导意义与参考价值。为此,我们必须对有关成果进行仔细研究和认真总结,以确定当前研究的具体成果,探索未来研究的发展方向。
作者
机构地区 吉林师范大学
出处 《华章》 2022年第2期168-170,共3页
分类号 I [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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