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转租合同法律效力的判断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转租合同本身的效力问题.通说认为,转租合同的效力应基于其生效要件来判断,而不受出租人是否同意转租,即承租人是否取得处分权的影响.二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的法律约束力问题.出租人同意转租,是同时对承租人和次承租人的承诺.当次承租人尽到相应的审查义务———“出租人同意转租”和“转租期限未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即可认定次承租人为善意相对人,法律应优先保护其合法权益,出租人不得对抗次承租人.对我国《民法典》第717条规定进行反面解释,也意味着“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未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转租合同对出租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出处
《楚天法治》
2023年第14期179-181,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