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僵尸企业是去产能“关键之战”的难点、堵点,其市场出清会“放”出大量剩余劳动力涌向社会,致使劳动力市场承载不了就业能力,而引发职工权益受损问题。职工权益包括“底线型”权益和““增长型”权益,僵尸企业治理中该利益诉求往往得不到支持。破产法虽赋予职工享有债权优先受偿权,但企业濒临破产时变现能力不强,很多财产上又设置了物权担保,职工债权很难得到清偿。应构建一个由政府、司法机关、企业三位一体的保障体系,从政府划拨专项奖补资金、建立完善劳动力再就业体系、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健全社会保险体系等方面来解决职工安置问题。僵尸企业通过内部消化劳动力、依法清偿职工各类费用等方式保障职工的“底线型”利益。
出处
《时代人物》
2023年第12期229-233,共5页
Times Figure
基金
江西省社科规划项目“江西省资源性行业法治化去产能机制构建研究”(17FX14)。为整合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理中职工权益保障问题进行相关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