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来,云南省共有大山包、纳帕海和拉市海 3 处国际重要湿地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补偿模式、补偿方式、成效监测及公共服务能力补偿方面还存在问题,建议改变以金钱为主的生态补偿形式、以纵向补偿为主的生态补偿模式、明确产权归属、完善湿地生态旅游制度、加强成效监测监管、逐步增强公共服务能力的投入。
出处
《区域治理》
2023年第14期130-133,共4页
REGIONAL GOVENANCE
基金
2021年度省政府决策咨询研究课题-云南省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