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就业求职过程是用人单位用人自主权与劳动者择业权和平等就业权博弈的过程.这一过程中最为常见的文书有招聘通知书、面试通知书、录取通知书(聘用通知书)、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劳动合同等.本文借助案例分析的方法,深度剖析了招聘通知书、面试通知书、录取通知书(聘用通知书)的法律性质,明确指出这三种文书的法律性质均属于“要约邀请”,并不是劳动合同;解析培训费用的缴纳问题,明确指出培训费用并非用人单位随意收取,需要在法律制度的框架下收取;解读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劳动合同签署中的相关问题,警示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阅读条款,合理行使劳动权利.最后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对就业求职所遭遇的法律陷阱,提出了应对措施和合理化建议.
出处
《楚天法治》
2023年第16期189-191,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