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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宋史·食货志》“提点刑狱官依常平旧法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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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提点刑狱司,又称提刑司、宪司、宪台等,是宋代首创的路级地方司法、监察机构,其文臣长官为提点刑狱公事,后又断断续续设武臣 提刑为其副贰,其属有检法官、干办官等。各路提点刑狱司除负责察访本路刑狱、审问囚徒、复核案牍之外,还兼领对违法官吏的纠举监察。依照传世文献的记载,宋代的地方常平仓与义仓是有提举常平司掌控管理,与提点刑狱司的职能并不重叠。但在史料中,例如《宋史》卷 176《食货上四》中提到了“第委提点刑狱官依常平旧法施行”,可以得知在北宋,提点刑狱司有着掌控常平仓、调控地方经济的职能。 本文从《宋史·食货志》入手,回顾继承了前人相关研究,对比其他文献,论证了北宋在熙宁、元丰变法之前,地方上各路的常平仓与义仓是由提点刑狱司执掌,突破了对宋代地方政府职能划分的传统认识,并且揭示了这一现象背后的政治原因。
作者 杨佳平
出处 《文存阅刊》 2023年第3期136-13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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