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需要在社会治理的情况下参与市场经济行为方可生存,因此法律和民生与企业行政合规息息相关。如何在国家政府提出依法治国行政的政策下建立并实施企业行政合规体系,对于企业和行政机关都是严峻的考验,因为两者同时为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且社会治理需要借助两者的力量。近年,我国方才提出企业行政合规,但是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企业在做大做强的同时也面临着触犯法律的诸多风险,所以建立企业行政合规体系迫在眉睫。笔者认为,目前有三个方面可以解决如何建设企业行政合规体系所现存的问题,一是构建企业行政合规体系制度需要企业和行政机关共同努力,二是以行政执法和解为基石建立健全的行政合规激励机制,三是需要建立完善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