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带动下,我国传统的预算会计标准体系已经无法满足当下社会发展所需。为更好的改善我国的财务状况,财政部在2017年出台了新政府会计制度,并在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4号》在财政部发布的公告第2条,关于在建工程按照估计价值转固相关会计处理,对于事业单位来说,其在建设基建项目的过程中需利用大账开展会计核算,而这也是事业单位基建项目在开展会计核算中的全新要求。但从当下事业单位运用新政府会计制度的现状来看,部分事业单位在制度衔接与转换上均存在问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本文对政府会计制度对于基建项目核算的意义进行分析,指出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内容,并提出政府会计制度对在建工程的促进作用,旨在为后续开展相关研究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