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在公共利益、征收补偿主体、补偿标准、程序等多方面细化了宪法、法律的有关规定,更好地保障了公民的财产安全权,然而涉及公共利益和界定范围以及农村土地征收补偿问题,还存在许多改善的空间,现有的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由于财税体制和“土地财政”等方面还有许多问题,这严重阻碍了法律条款的实施。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地方税以及农村土地改革的措施和对策,希望能解决体制和机制上的问题,房屋征收和土地征用问题也将随着这些规定的落实有所改善。
出处
《区域治理》
2023年第22期107-109,共3页
REGIONAL GOVE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