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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情法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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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情法矛盾”是中国法治进程必须面对的一个基本矛盾。在理论上,法律的制定应当将人情作为前提条件,同时这也是将人情进行表现的一种形式。虽然人民对情理的接受性比较强,涉及法律问题时考虑情理是无可非议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不顾法律以追求情理。所有的法律都是由立法机关通过多方研究后制定而成的,法律规范的局限性受到立法者经验和认知的影响,这就说明了情法矛盾产生的必然性,情法矛盾的解决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作者 张静仪
出处 《华章》 2023年第5期162-164,共3页
分类号 I [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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