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金融领域产品的不断创新发展,保险投资产品种类日益繁多,这些产品往往结构复杂,风险难以评估,尤其是以新型保险产品为代表的保险投资产品,因条款内容的专业性和条款本身的繁冗程度难以被大众快速理解,而相应的法律法规又滞后于实践。因此,有必要从实务角度就金融机构销售保险投资产品的适当性义务进行深入研究,并结合已有监管文件和实务案例,明晰适当性义务在实务中的边界和责任承担,进一步促进金融市场的稳健发展。
出处
《品牌研究》
2023年第34期0136-0138,共3页
Journal of Brand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