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安全风险治理中公共精神是社会成员约束自身和主动担当治理责任的精神驱动,但是当前公共精神缺失现象明显,这主要是由于缺乏社会信任的支持以及缺少相关社会规范所致。笔者认为应通过教育体系培育公众与现代治理相适应的公共精神,并激励社会主体在公共精神的培育中发挥作用,同时,在政社合作共治中巩固社会信任推动公共精神伸展,形成公共精神持续发展的法律和环境保障,使公共精神得以发育和保持,为安全风险治理提供精神力量。
出处
《民风》
2023年第10期0038-0040,共3页
基金
2022 年四川省社科规划项目“完善社区常态治理与应急衔接机制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SC22B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