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对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要求,建设美丽新疆需要从立法、司法、执法、守法四方面提升生态环境法治化水平。当前新疆生态环境现状整体向好但仍有进步空间。新疆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在立法上存在区域协作立法不足和损害赔偿不够细化问题;在司法上存在标准不一和专业化能力仍需提升问题;在执法上存在行政执法效率低的问题;在守法上存在民众环保意识淡薄问题。区域协同立法要打破行政区划的限制;司法专业化分为体系专业化和能力体系化;执法要全过程推进;守法要从思想、法治两个角度切入。
出处
《生活文摘》
2023年第6期59-61,56,共4页
基金
新疆社科联课题《新疆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提升研究》(编号:ZJFLZ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