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设工程涉及公共利益,入门资质标准较高,获得相应的建筑不易,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和个人数量难以满足建筑市场的发展需求,因此在建设工程领域,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现象较为普遍。在上述情况下,与发包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并未亲自履行合同义务,实际履行施工合同义务的主体实则为其他民事主体,即“实际施工人”,这是建筑施工领域长期存在现象。近年来,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加之疫情对经济的影响,建筑施工企业出现资不抵债进入破产程序的例子不胜枚举。在其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实际施工人的权利保护成为其中一项重大课题。
出处
《区域治理》
2023年第35期96-98,共3页
REGIONAL GOVE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