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危险性作为刑事案件办理中对犯罪嫌疑人是否采取羁押强制措施的重要判断依据,在实践中检察官仍然采取通过经验判断审核证据的现象,建立健全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机制,可以有效解决工人办案带来的各种问题.本文主要以G省 W 市人民检察院实践探索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试点情况为基础,探讨司法实践中如何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机制,促进该项工作向现代化发展.
出处
《楚天法治》
2023年第24期233-235,共3页
基金
2023年度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实践创新课题项目,项目名称:探索推进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机制,项目编号:GJSJCX2023G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