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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湿地保护条例》立法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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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由于在 2022 年以前我国并未设立湿地保护部门法,因此直接进行地方立法,并单纯地通过地方立法加强湿地保护相关规范便成为了《天津市湿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主要立法原则。但随着 2022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以下简称《湿地保护法》)的实施,原本的立法思路便需要进一步改良完善,因此本文将通过对《条例》的立法现状进行阐述,从中明确其现实存在的不足之处,并探寻相对应的完善措施。
作者 乔江雨
机构地区 贵州师范大学
出处 《区域治理》 2023年第36期123-125,共3页 REGIONAL GOVE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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