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物品种审定,即对新培育的品种进行审定,若通过审定标准和规定程序,则可进行公告.经过审核的作物品种,在粮食产量、作物品质、作物抗逆性、作物经济效益方面显现出突出优势.长期以来,由于农业作物生产主要以粮食产量为核心,而对于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的关注度不够,造成市场上出现非主要农作物一个品种有多个名字,或者一个名字有多个作物品种在使用等种种乱象,种子市场的刑事司法秩序变得紊乱,育种者权益和选种种植的农民利益就无法得到保障.种子司法刑事保护关系到我国粮食安全.基于此,本文对种业刑事司法保护进行了研究探讨,以供相关人员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