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洛克在自然权利理论的基础上论证了自己的财产观,主张人在自然状态下拥有不可剥夺、不可侵犯的财产权利,相互承认并维护财产权是正义法则的基本要求。洛克强调劳动是证成财产权的正当理由,如何确立与使用财产必须满足限定性条件,转移财产必须基于个人与民众的同意,这些构成了洛克的财产正义思想,在一定程度上为私有制进行了辩护,也为社会主义的产权建设提供了启示。
出处
《时代人物》
2024年第2期1-4,共4页
Times Figure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房产税正义问题研究(18BZX118)”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