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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立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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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立高等学校,作为从事特定公共事务并能以自已的名义独立承担权利与义务的组织,是一种功能独特的组织。本文旨在研究我国公立高等学校在行政法上的法律地位,探讨其定位、行政法适用范围以及引入公务法人制度的可行性。通过分析我国公立高等学校在当前社会背景下面临的现实困境,特别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遇到的困境。随后,通过深入剖析我国公立高等学校的职能、权责来源,以及学校对学生的决定等方面,阐述行政法适用的核心问题。接着,提出限定行政法适用范围的思路,结合国际制度概览,明确我国公立高等学校行使行政权的边界,并强调公共职能标准的重要性。在此基础上,提出当前我国公立高等学校在行政法上法律地位改善的对策,包括推动行政主体理论的进展、明确公立高等学校行使行政权的边界、规范公立高等学校内部规则的制定权。最后,总结全文讨论的重点和建议,为完善公立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提供新的思路。
作者 桂珍琴
机构地区 南昌大学法学院
出处 《时代人物》 2024年第7期79-81,共3页 Times Figure
分类号 C [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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