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信息高速传播的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传播范围越来越广,行政机关对公民个人信息的获取和应用也更加便捷高效.然而,与此同时,大数据也使个人信息面临越来越多的安全威胁,个人信息亟须在法律层面获得相应保护.目前,个人信息的行政法保护还存在行政主体对个人信息的获取和利用程序不规范、监管个人信息保护工作的主体不明确、个人信息保护的行政救济制度不完善、个人信息行政法保护尚未形成体系等现实问题.本文通过对个人信息行政法保护的现存问题进行分析,综合域外立法模式的借鉴提出相关建议,以供参考.
出处
《前卫》
2024年第8期161-163,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