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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实践教学中学生主体地位的培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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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推进,教育理念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学生主体性逐渐在法学实践教学思想中占据了核心地位。学生主体性是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充分尊重学生在课堂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将教学重心放在学生身上。教师根据学生的个性特征和实际学习需求,结合现实教学目标,制定合适的教学方案,从而充分满足学生的学习和发展需求,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有利于提升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实现学生的个性发展。在进行法学实践教学改革时,应在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的基础上,结合对学生的培养目标,尊重学生主体性,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体系,从而在法学实际教学过程中促进学生法律实践能力不断提升。
作者 张彬彬 潘颖
出处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全文版)教育科学》 2024年第4期0142-0145,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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