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战略要求,落实农业农村部《“十四五”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规划》等文件精神,树立行业高质量发展标杆,培育高标准、商业化引领的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提升农业产业的质量效益及竞争力,形成重视品牌、发展品牌、保护品牌的良好氛围。受兴安盟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委托,依据品牌价值评价有关国际和国家标准,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进行了“2023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评价”。经专家评审、技术机构测算和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专家委员会审定,“兴安盟大米”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评价结果为262.8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