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借名买房由于其行为的隐蔽性、法律关系的复合纷杂性等特殊性,在《民法典》实施以前就是一个争议很 大的问题。借名买房的行为涉及内部借名法律关系与外部购房法律关系两个法律关系,根据行为表现形式的不同,借名 买房的性质分为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从规避经济适用房和规避限购政策两种形式进行效力分析,均认为借名合同应 属无效合同,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统一借名合同效力的认定规则与裁判规则等效力认定完善建议。
出处
《时代人物》
2024年第24期0062-0064,共3页
Times Figure
基金
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2022年度第二批学生科研项目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站律师方向课题立项项目:《民法典》视域下借名买房合同的效力探析(项目编号:20222LZC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