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数字技术不断发展下,网络视频的传播媒介、方式发生改变,随之带来了普遍侵权现象,视频创作者版权 意识弱,版权得不到有效保护。面对缺乏版权导向、“通知+删除”规则滥用、取证难、维权成本高昂等困境时,传统的版 权保护方式难以应对及被有效保护。因此,应立足于现有的法律机制,完善网络视频版权保护机制,有效治理滥用“通 知+删除”规则行为,加强版权集体管理制度的应用和改进,强化网络视频服务商的“合理注意”义务,形成科学、正确的 保护方式。
出处
《大众文摘》
2024年第13期0123-0125,共3页
基金
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2023年度第一批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站课题“本土化预重整程序中司法介入的后置性研究—以案例为视角”(编号:20231MYB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