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针对我国目前推行的“四种形态”的监督执纪新模式,本文侧重于探讨其在国有企业环境中的深层运用与 实践。分析了中国国有企业当前存在的问题,以及引发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探索和阐述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 于改造和优化国有企业的重要性。本文针对四种形态具体运用到国有企业中的可能困难和解决方案提出了建设性的建 议。研究结果显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深化运用不仅能有效解决国有企业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促进企业的健康 发展,而且对强化国有企业的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此研究对当前我国国有企业 研究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研究领域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出处
《时代人物》
2024年第32期0245-0247,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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