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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光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与传承工作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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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作为文化的一 种存在方式和表现形态,与人们的生活、习惯、风俗 等融为一体,是一种无形的文化记忆,是活态的遗 产,非物质文化是艺术、节庆活动、情感认同、传统技 能等活态形式的表现。非遗的可传承性是以非物质 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一种 传统文化形式表现。非遗是不可多得的历史文化资 源和文化遗产,在人民群众中广为流传,被人们所喜 爱,对推动社会文明、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作者 黎晓玲
出处 《莲池周刊》 2024年第18期0004-000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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