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撤销法律职业资格许可是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我国法律职业人才队伍的建设。撤销法律职业资格许可本质上是行政机关的一种纠错机制,主要对申请人在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阶段通过欺诈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报名资格,进而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许可的情况进行纠正。目前,撤销法律职业许可主要存在申请主体规定不明和程序缺失等问题。故此,为保证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及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利益,需要通过明确撤销的申请主体及构建撤销程序等途径对其进行完善。
出处
《区域治理》
2024年第33期0034-0036,共3页
REGIONAL GOVE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