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近,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课题组的研究表明,2005年全国城镇居民收入中没有统计到的灰色收入总计4.4万亿元,相当于当年GDP的24%。我国的灰色收入有五个最主要的来源:财政资金和其他公共资金的漏失、金融腐败普遍存在、行政许可和审批中的寻租行为、土地收益流失以及垄断行业收入。4.4万亿灰色收入落入了少数阶层腰包,这决不是一个小数目和小问题。必须从完善、健全制度上杜绝腐败和灰色收入,从权力公开化上消除灰色收入生存的土壤,从遏制垄断性行业高福利上铲除灰色收入。特别是要加快政府改革的步伐,推动民主化进程,从体制上消除腐败滋生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