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优胜劣汰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产物,是企业真正进入市场参与公平竞争的必要条件,是进行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国民经济运行质量的必需。近年来,一些负债累累,亏损严重的企业相继破产倒闭,在整个经济领域中刮起了一股破产潮。所谓企业破产,是指企业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时,依法将该企业的全部财产抵偿其所欠的各种债务,并依法免除其无法偿还的债务。企业破产法的实施,旨在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企业破产清理财产,因种种原因,其清理结果却对银行非常不利,对银行今后的发展构成了一定的威胁。
出处
《工业技术经济》
1997年第4期41-42,共2页
Journal of Industrial Technological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