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两官分治及对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借鉴意义 被引量:1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两官分治,指的是政务官和警务官的分类管理,两者适用不同的法律制度。针对我国现有制度的缺陷,制定《公务员法》时应设立一个独立的负责公务员考选的机构,主持公务员考试和考核工作并且受理公务员对内部处理决定的申诉。该机构应该独立于行政机关的任何其他部门,包括人事部门。人事部门只负责公务员的管理,而不负责公务员的选拔,更不受理申诉。
作者 郝建臻
机构地区 中国政法大学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5年第2期30-34,共5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

  • 1徐颂陶.新编国家公务员制度教程[M]中国人事出版社,1994.
  • 2王名杨.法国行政法[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9.

引证文献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