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诉讼上诉程序是以对法律问题的救济为主要目的,兼顾对事实问题的救济;以对法律问题的全面救济为要求,以对事实问题的有限救济为补充。概而言之,刑事上诉应该以谋求法律适用解释的统一性和正确性为主要目的,以谋求判决事实认定的准确性为补充,使判决中的错误得到有效的纠正和救济。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5年第5期117-120,共4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